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就业和创业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承担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相关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承担全区英雄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确认、保护和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蒸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蒸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以及下设股室。本单位设有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军休服务股、规划财务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个职能机构。指导全区两镇三街道一便民服务中心的6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蒸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14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0.36万元,增长603.41%,增长的原因为退役安置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由财政代编改列为我局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83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14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0.36万元,增长603.41%,增长的原因为退役安置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由财政代编改列为我局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42.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0.36万元,增长603.4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8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48.8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9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他优抚支出809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8.8万元(包含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未付清,2024年追加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水费0.6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142.8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994万元,其中:退役安置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支出;退役军人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开支;义务兵优待金23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经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57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