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蒸湘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实施省、市各项重点工作考核的指标数据评估认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仓储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畜禽监测、小微企业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调查、服务业调查、价格调查、成本费用调查等国家和地方抽样调查工作;承担各类民意调查工作。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区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协助镇街管理镇街综合统计员,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承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管理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2、按照党和国家有关“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行业内党风廉政、机关党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文物安全、信访接访、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职责。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蒸湘区统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业务股、统计调查股和一个二级全额事业单位蒸湘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统计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蒸湘区统计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3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82万元,主要是2022年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82万元,主要是2022年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2.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3.34万元,占78.6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万元,占3.02%;专项统计业务支出5.5万元,占3.02%;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4万元,占13.16%;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万元,占2.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3.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编报。等方面;专项统计业务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小康监测。等方面;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等方面;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1‰人口抽样调查,“四上企业”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就业调查等。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6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56.46%,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召开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会、统计年报工作会等,人数200人,会议内容专项统计业务、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统计年报等;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开展专项统计业务培训、企业联网培训、统计年报培训等,人数450人,培训内容专项统计业务培训、企业联网培训、统计年报培训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4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