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宣传、政策研究和全区民政行政执法检查。
2、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全区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3、建立并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指导殡葬工作。
5、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7、负责省、区、乡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区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8、负责全区社会福利设施和城市社会孤老、孤残、孤儿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报、管理和年检工作。
9、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0、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蒸湘区民政局现有38人,其中在编人员22人(含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5人),退休人员16人。 蒸湘区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计划财务股。蒸湘区民政局现有二级机构4个,分别是救助服务中心、民间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和慈善事务服务中心。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蒸湘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及4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4260.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90.83万元,减少30.74%,减少的原因是我局二级机构社区事务中心划归蒸湘区委社会工作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0.29万元。
、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4260.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90.83万元,减少30.74%,减少的原因是我局二级机构社区事务中心划归蒸湘区委社会工作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60.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260.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90.83万元,减少30.74%。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18.16万元,占9.83%;老年福利支出72.44万元,占1.70%;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74万元,占8.79%;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51万元,占64.57%;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82.69万元,占11.33;临时救助支出160万元,占3.76%;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万元,占0.0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18.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类支出375.16万元,公用经费4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842.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老年福利支出72.44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74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51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支出482.69,临时救助支出160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43万元(包含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23.8万元。主要是2025年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全面取消部门小专项,重新对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分级分档。
2、“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持平。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会议,人数为100人,会议内容为传达学习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培训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工作和儿童主任培训,人数约100人/次,培训内容为救助、儿童主任业务技能;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26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16万元,项目支出3842.1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