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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6-23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八、专户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经费拨款预算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经费拨款预算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落实,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会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区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加挂“综合信息股”牌子)。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政务运转、政府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局新闻宣传工作,汇集和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组织协调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牵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负责局新闻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报送人社系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妥善处理舆情事件、综合统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网上事项办理登录、汇集和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完成信息和调研报送任务、网站发表信息的规范化建设;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本区劳动保障专网的建设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网络建设、维护、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负责本区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及应用工作;回复12345工单和政务信箱、完成市、区两级信息考核及布置等其他工作。

(二)法制和劳动关系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建设;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劳动监察等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听证与风险评估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代表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履行行政审批职权,相关业务股室重点履行调查研究、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执法管理、现场踏勘、延伸服务等职能。落实有关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提高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协同区总工会制订并监督检查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具体办法和执行情况,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参与评定劳动模范;负责劳动用工备案。

(三)人事股(加挂养老保险股牌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统计及信息数据库建设;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聘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一般干部、工人调动、辞职、辞退等日常进出工作;负责职称申报评定等相关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相关工作;承担乡镇街道劳保站、社区劳保专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调整审核及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在职工资待遇、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机关、事业单位考工定级工作;承担落实国家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休假时间及疾病、工伤、生育等停工期间福利待遇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待遇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统计;负责区城镇企业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病退等提前退休的申报相关工作;负责区企业职工工龄认定。

(四)财务室。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责;负责编制本局年初财务经费预算;制订本局财务会计制度及规定,拟订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严格审批报销手续;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管理会计档案;按时做好各类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金监督股。负责拟订本区范围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则;对本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及各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规范、安全完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本单位本级预算。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八、十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综合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及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7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6.2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7.8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66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7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37.8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66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6.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76.29)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