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疯传一篇《2015年这9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的文章,引起网友热议。近日,记者特地向衡阳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工作人员求证,得到了否定回答。
根据市民反映,记者在网络上找到《2015年这9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这篇文章,其中提到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等9种情况不需受罚。文中还提到,当驾驶人轻微违法时,交警会开具《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提示单》,然后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免罚只有一次机会”。
但实际上,这篇文章并不适用于衡阳。记者逐一求证,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工作人员回复:仅个别城市实行了“交通首违免罚”,衡阳并未实行,这9条交通违章仍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如: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将处以50元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处以50元罚款并扣1分;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处以50元罚款;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仍需按相应规定受罚。
记者提醒,衡阳并未实行“交通免罚新规”,同时,全国范围内普遍未执行这项政策,请市民不要听信网传“新交规”,如有疑问可向交警部门或“交警伴你行”栏目咨询,本栏目咨询电话为186747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