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交警案侦大队在松木塘日常巡查时,查获“非法中介”李某秀,非法使用违法嫌疑人丁某辉的驾驶证中的分值为他人处理违章车辆,目前二人已被行政拘留。
“非法中介”李某秀在支队松木塘车管大厅招揽业务时,看到前来换证的驾驶员丁某辉的驾驶证上显示6月5日驾驶证就到期年度清分,经讨价还价二人达成一致,以丁某辉驾驶证的6分800元为他人清扣驾驶证的分值,当二人正在非法交易时,被案侦大队的民警当场抓获。
违法嫌疑人丁某辉申辩“我自己的驾驶证咋就不能自由支配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妨害执法秩序。非法买卖驾驶证分值,且无论是他人或是自己的驾驶证分值的行为均是违法的”案侦大队民警现场进行法规宣传。周围前来办业务的群众恍然大悟,“以前只知道用别人的驾驶证清分是违法的,现在才知把自己的分值卖出去也是违法的。”
这个“妨害办公秩序”的案件现已成功办结,这是衡阳市第一起对非法倒卖自己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的事例,目前“非法中介”及“卖分人”二人已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