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衡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已于6月16日开始进行报名,截至7月5日,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司法考试。请考生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将不予以报名。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具备报名条件的都可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进行报名。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高等院校的本科毕业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据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司法考试政策对衡山和祁东有所放宽。我市衡山、祁东2县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放宽法律专业的范围为: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因个人原因受过刑事处罚、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都不能参加报考;同时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如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仍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