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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驾驶证替人消分拟扣证半年并处最高2千罚款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已经开始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广大车主朋友可以前往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去提交自己的建议。

  为逃避制度监管,对机动车驾照分数进行买卖的地下市场日渐活跃,1分从2百元到数百元不等。早在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就曾多次要求查处“买分卖分”行为。对此,送审稿拟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送审稿对“累犯”和组织替他人消分做出更加严厉的罚则: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