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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何为不动产统一登记? 让记者带你看个究竟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6-01-11                   

  对于我市居民来说,2016年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什么是不动产?什么是不动产证?原来的证书还有效吗?要不要更换?怎样办理不动产证?对于不动产证的一系列问题,很多市民都是一头雾水。近日,记者就带着这些疑问走进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专访了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甘梦龙,请他解开市民心中的疑惑。

  何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统一受理颁发统一证书

  现实生活中,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十分关心,那么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呢?

  甘梦龙告诉记者,长期以来,衡阳市与全国各地一样,土地、房屋、林地、耕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国土、房管、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群众想要办齐这些证件需要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跑,还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不仅不能方便群众,还带来了各自为政、相互牵制等问题,弊端越来越明显。

  2015年11月份,衡阳市制定了《衡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间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将把分散在国土、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的职能,统一由国土部门牵头,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从今以后,衡阳市所有的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如何办理不动产证?所有不动产产权集中在一本证书上

  “目前正处于全市机构整合,衡阳市不动产登记局还未成立,不动产登记局现在对市民来说还是个闻所未闻的单位,不动产登记局是为了配合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门成立的单位,隶属市国土资源局。”甘梦龙向记者解释道。

  据了解,根据《衡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到2016年7月初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基本实现统一登记发证。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的证照会与新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完整有效衔接。”甘科长说,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按照“新开旧停”的原则。所谓新开旧停,就是从实施日开始,办证单位颁发的都是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来的不动产证书,例如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全部封存,不再使用,但实施日之前颁发的各种不动产产权证书仍然有效,权利相等,持有以上各类证书的群众也不需要换不动产证,今后将借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机会,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为了方便群众办证,现阶段,市民在国土资源部门和房管部门的办证窗口都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甘梦龙说,方便企业和群众,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因此,启用新的登记簿和证书不会给权利人带来不便。而且,企业和群众等权利人不用再为此跑几个部门,方便企业和群众是显而易见的。

  不动产证意义何在?进一步明晰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

  甘梦龙告诉记者,与房产证相比,不动产证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和使用期限等内容,就像是每套房子的身份证,具有唯一代码,通过这个唯一代码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很多人都想不明白,原来的证件用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换成不动产证?甘梦龙介绍说,国家决定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一步明晰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使用不动产证之后,办手续更加便捷,买卖房屋、变更登记信息时,不用在国土、房管部门间来回跑,土地或林地等不动产也能得到国家的保护,农村土地也会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登记。

  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展如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5年过渡期

  根据规定,今后,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等都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设立的窗口统一办理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从2015年起算,有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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