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区新的供水价格从8月1日起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92元/立方米。
据了解,衡阳市现行的各类水价在省内同类城市中处于最低水平,6月21日召开的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普遍认为,供水价格调整较为合理,将有利于保障城区饮用水安全,有利于调动供水企业提质改造与扩充水源的积极性,能一定程度地缓解供水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增强各类用水户的节水意识。
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92元/立方;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84元/立方;
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7.44元/立方;
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2.22元/立方执行;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及水价差按现行规定不变;
对特困户、低保户等用户每月每户减免5立方米水费。
(注:1.水价含水资源费;2.水价中随水价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其征收标准与办法按现行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