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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送达公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11-01                   

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公司对湖南郴州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发生的“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构成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案已办结。现作出衡市工商案处字【2017】42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吊销你公司的营业执照。因无法直接送达,特此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