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做好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中储粮湘联〔2017〕152号)文件精神,我市从11月11日起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方案。执行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2018年1月31日。今年生产的中晚稻最低收购价为136元/百斤(国标三等到库价,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2元/百斤)。现将2017年衡阳市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指定收储库点予以公告,各库点具体收购启动时间见收储库点告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执行最低收购价质价政策,其轮换收购库点一并公告。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市分行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