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南子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子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衡东县大浦镇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改扩建480m3/d的重金属废水收集回收系统(实际480 m3/d)、扩建1座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实际1000m3);
2.改扩建 4000m3/h重金属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实际 4000m3/h);
3.改扩建2200m3渣库及原料库(实际2200m3)。
根据现场检查及验收调查报告,对照湖南子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方案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意见的要求,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总排口监测因子pH均在标准范围内,铅、铜、镉、砷日均浓度为未检出,锌日均浓度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标准;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出气口监测因子烟尘、铅最大浓度符合《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标准限值,砷未检出,镉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
审批联系人:周军
电 话:2892835
受理日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