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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市级文件】衡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优惠政策兑现”攻坚行动方案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0-09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和最美地级市,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响应全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结合我市政策承诺兑现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8号)《衡阳市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方案》(衡办〔2021〕10号)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核心,以“双对标”和“指标长”制度为抓手,努力强化政策承诺兑现,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排名大踏步向前跃进。
    二、主要举措
    (一)全面兑现惠企政策
    1.抓好惠企政策宣传执行。以创新为导向下决心整合各部门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集成在一份文件。制订惠企政策,应同步编制实施细则,并明确实施部门、行使层级、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等要素。编制发布、动态更新《衡阳市民营企业政策支持手册》,分门别类、简明扼要发布惠企“干货”政策,利用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向企业精准推送。县级政府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市政府研究室、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2.抓好惠企政策精准管理。试点开展对现有惠企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依托企业专属网页、惠企政策专窗、企业服务云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鼓励推行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对减税降费、资金扶持等惠企政策,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提示、智能办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3、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实施。对应给予企业的补贴资金、奖励资金兑现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改,对暂未兑现的,要明确时限分批分步骤坚决兑现到位。逐步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试点,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策兑现专窗,进一步强化专窗服务功能,与政策兑现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尽进”,实行惠企政策兑现“一窗申报、一网通办、一次告知、一次兑现”。(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推动政府依法承诺事项落实
     4.全面清理政府及其部门、各园区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履约情况,依法依规化解存在矛盾和争议的历史遗留问题,对符合法律规定解除行政协议给企业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依法给予补偿。巩固“清欠”工作成效,加快推动有分歧欠款争议解决,力争在2021年底前解决分歧并完成欠款清偿。(市司法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粮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集中整治转供电加价问题
    5.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对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6.广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严格执行大工业转供电最高限价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工业园区转供电价。(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国网衡阳供电公司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分工。建立强化政策承诺兑现“指标长”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雷高飞任强化政策承诺兑现指标的总负责人即“一级指标长”,“一级指标长”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副主任肖兵为执行指标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法规科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含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分管领导为副指标长,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其中,二级指标牵头单位排名第一的为二级“指标长”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二级“指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为二级指标联络员)。“一级指标长”办公室制定强化政策承诺兑现指标的年度工作方案,负责综合协调,对各项工作日常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实行量化考核。各二级指标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对应指标的年度行动计划,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按时向“一级指标长”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其他责任单位负责按照“二级指标长”单位制定计划的职责分工开展对应指标的各项工作。各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及各县市区和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配优配强工作人员,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强化政策承诺兑现营商环境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强化政策承诺兑现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二级指标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由“一级指标长”单位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强化政策承诺兑现营商环境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研究工作。各二级指标牵头单位每月15日定期向“一级指标长”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各相关责任单位每月12日定期向二级指标牵头单位报送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一级指标长”办公室和二级指标牵头单位可根据对应指标工作开展情况召开调度会。
    (三)加强评价考核。建立强化政策承诺兑现营商环境评价奖惩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考核,运用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将强化政策承诺兑现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各项指标在评价中的状况纳入各级绩效考核。由市发改委对相应二级指标的责任部门进行量化评估,包括资料报送、会议考勤等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和具体工作落实情况,评估结果上报市优化办,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强化问责机制,针对部分单位和个人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优化办,开展问责。
 
附件:衡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承诺兑现”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强化政策承诺兑现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