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我局联合中队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有人在衡州大道大衡城邦附近公共绿地内偷倒装修垃圾,联合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到场协助查处。
经现场勘察,偷倒垃圾以装修装潢垃圾为主,带有少量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中发现有珠晖区某幼儿园的相关资料,由于是跨区偷倒垃圾,联合中队执法人员与珠晖区执法人员取得联系,通过跨区联动到珠晖区某幼儿园进行核查,该幼儿园内部正在进行装修,据装修负责人表示,他们把装修垃圾交给一名清运垃圾人员处置,未曾想此人用拖拉机装完装修垃圾后直接运到衡州大道上倾倒,直到执法人员找上门,他们才知道具体情况,该清运垃圾司机刘某为了省工、省油,他便把装修垃圾拉到衡州大道大衡城邦附近的路上倾倒。执法人员首先对其进行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根据《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定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最终,其认识到了该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虚心接受了教育与处罚。并将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保证以后不再乱倒垃圾。
执法人员到珠晖区某幼儿园调查核实具体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卫生黑点和重点区域的管控、巡查与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偷倒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和商户,请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与偷乱倒不文明行为说“不”,共同为创建美丽整洁舒适的生活和营商环境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