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关于注销衡阳市为民司法鉴定所3名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公示 |
所属领域 | 司法鉴定领域 | ||
一级事项 | 执法登记 | 二级事项 | 登记公示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司规〔2021〕5号)、《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17〕11号)及《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执业类别重新核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司办通〔2020〕30号) | ||
公开主体 | 衡阳市司法局 | ||
公开层级 | 部门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