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十八巡察组对蒸湘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7月5日,市委第十八巡察组向蒸湘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梳理、部署整改工作,成立蒸湘区司法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八巡察组对蒸湘区司法局的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股(室)、中心、司法所、局党支部和局工会共同参与整改落实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将反馈的问题全部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局上下形成“一盘棋”思想抓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局党组围绕问题清单,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清单,将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责任对象,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同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坚持以改促治,巩固整改成效
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等有机结合,深挖工作中的短板漏洞,全力整改存在的问题,精准落实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精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对这次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围绕五个方面内容主抓整改,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的深入开展。一是抓思想学习教育,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理论思想上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学用结合;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深入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三是抓制度规范,找出局党政议事规则、工作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四是抓业务能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各方面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截至12月,市委巡察移交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1个;巡察期间交办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1. 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制定局“第一议题”制度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巡察以来,8次局党组会议均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目前已完成13次中心组学习,学习人员均已提交心得体会。(2)加强党支部集中学习。党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7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1次。(3)加强基层宣讲。共开展3次基层宣讲活动,分别于2024年7月在雨母山镇梓木村开展“‘蒸’建设、创平安”主题屋场恳谈会1次;2024年10月在红湘街道开展法治宣讲1次;2024年12月在雨母山镇临江村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次。(4)强化调查研究。局班子成员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经验类文章及调研文章共2篇,撰写并向上级报送调研论文1篇。
2. 反馈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党支部集中学习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2次条例学习,支部已开展1次条例学习。(2)向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报送人事任命情况2次。(3)在“法润蒸湘”公众号上发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相关学习文章3篇。
3. 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强化制度落实。局党组从制度入手,细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内容,印发《2024年蒸湘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重新印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业务领域内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3)全年召开局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分析会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已形成局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分析报告,上报区委政法委和区委宣传部。(4)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5)已重新建立蒸湘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润蒸湘”,开辟了蒸湘区司法行政系统自主宣传阵地,关注人数共计810人,微信公众号文章总阅读为19646人次,累计发布51篇原创文章。
4.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均衡。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1)定期组织学习国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提高局党组成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12月局党组学习了国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文件;(2)根据中央、省委为基层减负精神,暂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3)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8月底举行2024年度湖南省第一次行政执法考试,10月份组织全区各执法单位新进人员及第一次考试未通过人员参加湖南省第二次行政执法考试,两次考试全区总计有271人通过,已逐级上报进行统一制证发证,要求各单位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已成功清理33名不在编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增进普法宣传实效。局班子年初对全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调度,并依据新形势、新要求做出详细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7月组织“即享”法律顾问在蒸湘街道温家台社区服务中心开展首场直播普法活动;2024年7-8月组织了一系列暑期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8月发布的雁城说法第15期《调解33小时》聚焦蒸湘司法所调解的一例死亡纠纷,收获红网时刻浏览量92.8万;9月发布法援中心经办的真实案例解读,并将案例整理上报衡阳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9月下旬组织开展了“法治同行 法护未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11月创新开展“典亮生活·蒸湘司法相伴”民法典宣传活动,将线上直播普法与线下趣味活动相结合;12月“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法润蒸湘”微信公众号“小蒸释法”“普法进行时”专栏共发布文章21篇。(5)强化调解案件录入。印发《蒸湘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平台办法》,要求各司法所联点局领导根据平台人民调解案件录入数量情况,每季度通过电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平台操作手册并开展实操训练,进一步提高平台人民调解案件录入效率。目前平台2024年共录入人民调解案件502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30.2%。(6)积极开展法援宣传。2024年围绕“法援惠民生 关爱弱势群体”主题共开展关爱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宣传活动11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4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0件,民生可感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50.35%;狠抓办案质量,2024年开展业务培训2次、案件质量评估活动2次,省司法厅抽查案件优良率60%,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首批入库律师47名。(7)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制定了《关于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的工作规程(试行)》并进行了宣传,在援助窗口放置相关文件并告知当事人“以诺代证”制度,2024年法援中心受理民事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133件,其中,“以诺代证”案件19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114件。(8)印发《关于深化村(社区)“即享”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深化村(社区)“即享”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全区“即享法律顾问”工作,优化调整8家律师事务所66名律师组成21个“即享”法律顾问团队,优化资源配置;明确了“即享”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定时+预约”“线上+线下”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宣传力度,及时收集报送“即享”法律顾问工作典型事例,在“法润蒸湘”微信公众号开辟“即享法律顾问”专栏,已发布文章12篇。(9)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分别于5月、9月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4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结80起,其中纠错20件,维持率达75%,全区行政执法水平较往年有所提升。(10)提升文审复议质量。加强文审、复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制“外脑”作用,与局内专业干部共组团队,文审、复议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文审和复议工作的质量;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文件精神,文件审核时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性、分工类发文;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培训2次;已制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的步骤和时限;已建立规范的文件审查台账,根据文件性质、紧急程度等因素对文件进行分类处理。(11)强化社区矫正监管。2024年召开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会2次、社区矫正重大事项研讨会3次,就社区矫正对象签到打卡、安置帮教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蒸湘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工作培训方案,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集中培训1次,组织参加2024年度省市社区矫正大比武1次;制定了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规定,省级智慧矫正平台7-11月信息化核查评比中蒸湘区连续取得满分成绩;整改出台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规定,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前谈话笔录》《社区矫正对象销假谈话笔录》《外出期间情况说明》等文书并发至各司法所,督促各司法所做好请销假管理工作,另对延期销假分不同情况处理;对涉黑涉恶类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建立台账,各司法所均已通过电话联系单位及家属、实地走访等方式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基本情况和目前动态,并已将其中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对象通报公安机关,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12)对标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已根据司法部、司法厅文件标准确定司法所规范化改造方案。经区里统一协调,已重新选定呆鹰岭司法所新址,由呆鹰岭镇政府统筹建设。蒸湘、红湘、联合、雨母山四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已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程序,目前正在推进施工工作;吸收法律顾问充实司法所人员队伍,解决“一人所”问题。下一步计划:积极对接呆鹰岭镇政府,督促呆鹰岭司法所建设并及时按照规范化标准验收,蒸湘、红湘、联合、雨母山四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正在进行政府采购,待采购完成后推进施工工作,预计2025年2月底之前完成施工。
5. 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4年4月已制订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和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召开了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印制并下发谈心谈话记录本,目前局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同志之间就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等主题共开展谈心谈话20余次。(3)2024年4月制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计划,明确并细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各自分管条线的监督,将相关责任要求传导至各分管条线同志。(4)将“一岗双责”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德报告。(5)党组带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6)根据规定相关要求制定了局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等事项提前报告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自巡察以来,已执行1次报备。
6. 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局党组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2)工会组织工会财务经手人员学习工会财务制度2次。(3)对存在错误的支出会计项目已及时进行调整。(4)严格按照相关财经法规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5)整改落实“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的工会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实行工会支出由工会委员进行财务审核,工会主席审批的支出审批制度。(6)严格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创文、值守包点实行局内工作人员分时调剂。(7)已制定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各条线采购要求政府电子采购应上尽上。(8)对存在的其他应收款已经办理好财政流程及账务处理程序。(9)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财务管理规定学习1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进行报账时规范填报要素。(10)2024年9月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清查完毕之后的固定资产重新进行登记管理。
7. 反馈问题:纠治“四风”不够有力有效,调研、行文、会议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基层调查研究。自8月份起班子成员根据调研计划安排已前往司法所了解、督促、指导基层工作以及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不定期开展基层走访、调研、慰问等活动,2024年开展共30余次。(2)重新确定基层联系点。12月根据最新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基层司法所情况,已重新制定《蒸湘区司法局班子成员基层联系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的基层司法所。(3)规范党政议事程序。已制定《蒸湘区司法局党政议事规则》,对党组、行政会议的组成人员、事项范围、权限、会议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已分别召开、分别记录。(4)规范发文程序。制定了局公文发文制度,对公文发文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发文核稿、会签及签发流程,同步做好公文发文审核登记。
8. 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纪检组对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共15人次。(2)强化人员配置。针对纪检监察组组内人员力量配备有欠缺这一问题,目前派驻纪检组内已有2人。
9. 反馈问题:党组议事不够规范,党政不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蒸湘区司法局党政议事规则》,全局“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2)已制订蒸湘区司法局党政议事规则,会前严格执行党组会讨论事项呈报制度,填写《蒸湘区司法局党组会议议题表》,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并进行末位表态。(3)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已分别召开、分别记录。
10. 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9月区委调整干部,原党组书记兼任局长,原局长交流;最新分工文件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11. 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比较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已组织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2次,开展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4-7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及集中学习4次,8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回头看”1次,9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总结1次。(2)2024年12月党组会听取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1次,研究局退休支部换届选举事项1次。(3)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详细记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12次,包括党员大会会议议程、党课内容、集中学习内容以及观看教育片等活动开展情况等。(4)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规范支委会会议流程,减少个别支委会成员开会请假较多的情况,确保支委会会议有具体的研究事项,今年已召开8次支委会议,研究部署党费收缴、党员转正、党日活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事项。(5)已制定换届计划,明确换届流程,局机关支部已于2024年4月完成换届,退休支部已于2024年12月完成换届。(6)支委会已研究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党建一本通上的党员积分情况登记依据《蒸湘区司法局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并根据参加党日活动实际情况填。(7)及时进行党务公开。截至目前,党务公开栏已及时更新党费收缴、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积分、党日活动、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等内容。(8)严格把关审核内容。发布党务公示内容前经审核把关,公示前盖章走用印审核程序,确保公示内容无错误,行文严谨。
12. 反馈问题:上轮区委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出台《蒸湘区司法局党政议事规则》和《蒸湘区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局党政议事规定和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已建立局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呈报流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会前均呈报派驻纪检组,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蒸湘区司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整改要求,常抓不懈,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筑牢信念根基,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注重依靠制度管好长远,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落实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确保问题不反弹,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深化巡察整改责任意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法治蒸湘、平安蒸湘建设履好职、尽好责,为蒸湘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0734-8827391;电子邮箱:zhengxiangfazhi@163.com。
中共蒸湘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