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况简介
主管全区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管理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以及区社会保险局、就业服务局、医保中心三个事业单位。
二、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编制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并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申报;贯彻执行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指导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军转干部及家属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就业训练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