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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7-10-03                   

一、预算股

把握国家财税政策的调整,研究税收分配体制,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根据上级的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研究和布署对全区预算体制的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调控性,施行零基预算,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调整预算投入的侧重面和着力点;负责制定全区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和区级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计划,编制全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预算内外指标,办理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的结算,补助事项。负责向区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工作。

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区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区级组织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区级和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区级工资统发工作;负责财源建设工作。

三、农业股

监督农业部门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执行财政支农、扶农政策,负责农业开发资金发放及财务监管;管理专项支农资金和区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经费。

四、会计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宣传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依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法检查;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分行业的会计准则;指导和管理全区会计人员培训、考核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电算化工作;配合市财政局,督导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考试报名工作;指导财政会计学会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拟定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审核提出下年度单位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建议;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支出进行效益考核,审核;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拟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分管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经济建设股

负责执行有关经济建设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负责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监督有关部门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批复基建等部门的年度决算;负责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及报表的编制工作。

七、采购办

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政府采购目录和纳入政府采购金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资料;组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进入我区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代理资格;审批组成评委的工作程序;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管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八、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房产、财产、后勤、保卫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指导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双文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系统的教育规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

根据上级要求参与研究制定本区社保制度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负责执行有关社保的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负责社保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监督有关部门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及报表的编制工作

 十、教科文股

负责掌握教科文事业单位主要业务的全区基本情况,参与教科文事业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参与制定教科文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研究并提出归口管理部门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政策因素、安排重点和支出序列;审核提出教科文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组织预算的执行;对教科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实行日常动态监管;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审核教科文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一、企业股工作职责

参与研究企业分配关系的改革,制定分管行业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有关税收政策的研究,研究并组织实施分管行业内企业产权激励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保进法》促进企业所有制结构和调整和非公经济的发展,对重点骨干企业,技术先进企业及有利于增加劳动就业的企业予以扶持;参与研究全区工业、交通、建筑、商业等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以及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所管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归口管理分管行业内由区财政直接拨付给企业的专项贴息,亏损补贴等专项资金;研究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公司制改组试点,参与制定上述改革中有关财政、财务的政策,指导所管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所管国有企业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参与企业集团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对所管企业关闭破产的财政补助提出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国有企业的工资、住房、社会保障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组织并实施分管行业内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负责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和完善配套措施,监交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明确中央与地方、国有非国有权属,负责所管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各类产权登记手续,颁发、收回产权登记证书;审批所管企业改制、兼并、合并、分立、联合出售、破产等重大产权变动和财务关系事项,办理企业资产财务划转和国有资产本金增减变动手续;汇总和分析分管企业产权登记情况和变动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管理所管股份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审查批准所管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方案;对所管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实施监管;审查所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和国有股增资配股方案,组织实施所管企业国有资本(国有股本)的再投入及其减持变现;监管国有股权抵押、托管等行为;收集、汇总、分析分管行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编制分管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和统计资料,参与组织归口财会人员培训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管好、用好财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及扶持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

十二、监督检查局

监督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预算收入的征收和解缴、预算支出的拨付与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违反财政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内部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等;

十三、乡镇财政管理局

负责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负责各项补贴的发放;负责乡镇街道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耕地占用税办事程序:提供国土局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立项批准文件各两份;填报纳税申报表交乡镇财政管理局长审批,缴纳税款;送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审核;报送省财政厅审核,由省财政厅开出税票。

十四、非税收入管理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省、市财政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我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区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区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核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衔接区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负责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区本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资金的清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区直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