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司法局职责
司法局是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包括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律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
协调全局的工作,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机关机要、文秘、信访、收文、发文、统计、档案、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2、政策法规宣教股
负责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区域、行业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监督保障机制;承担雁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社区矫正办公室
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基层社区矫正组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律师工作管理股
制定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负责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律师职称的评聘;负责律师资格的授予、行政处罚、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登记工作;负责律师执照发放、审核、吊销的申报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和市律师协会雁峰区联络组的工作。
5、基层司法工作股
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批和登记工作;负责基层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计财装备股
负责编制省、市、区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工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信等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对局机关及街道、乡镇司法所的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