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今年我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财政出资20万元,为辖区内户籍居民或常住人口推出“一元民生保险”惠民政策,被保险人可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服务。
据了解,“一元民生保险”的被保险人为本辖区内户籍居民或常住人口,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的标准集中统一投保。保险期从2014年3月13日零时起生效,被保险人在一年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该保险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为见义勇为行为和自然灾害分别提供每人伤亡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的救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