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蒸湘区 “十二大攻坚行动”中期总结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6-20                   

蒸湘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要政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部署要求,积极防范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意见”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实施情况总体较好。现就行动开展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等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工作。建立了1个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个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抽检样品基本覆盖到所有农产品企业、品种;农产品抽检量达到9批次/千人,远超1.5批次/千人的标准,定量检测完成300批次/年,定性检测完成4000批次以上/年,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9.9%;化肥农业减量较上年度减少1%;绿色品牌认证企业8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17个,获得“湘江源”品牌授权企业2家,获得粤港澳“菜篮子”基地授权企业2家。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的流通、餐饮领域食品进行监督抽样检验,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监督抽检共计1757批次,超额完成抽检任务202批次,其中农产品707批次,工业加工食品131批次,蔬菜607批次,普通食品312批次,合格样品1706批次,合格率为97.01%,不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率为2.99%。2021年8月蒸湘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4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每日进行快检筛查,检查项目为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超标,目前已检测12845批次,合格12837批次,合格率为99.38%;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0.62%,目前均已处置到位。

(三)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管工作。2019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1天,优良率82.2%。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0天,优良率为91.2%,目标值为81%,优于考核目标10.2%,2020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21年蒸湘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9天,优良率为91.9%,目标值为88%,优于考核目标3.9%。全年重污染天数1天,目标值为控制在3天以内。臭氧浓度基本保持稳定,为131微克每立方米,目标值为控制至139以下。大气综合指数为3.56,目标值为4.04,优于目标值11个百分点。2021年蒸湘区是四城区唯一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区,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在四城区排位第一。

(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卫健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19年检测75批次、2020年检测110批次、2021年检测120批次,共抽检305批次;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每年检测30批次,共检测90批次;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019年检测哨点4个,完成任务数100批次;2020年检测哨点12个,完成任务数120批次;2021年检测哨点12个,完成任务数140批次,共完成任务数360批次。

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具体措施

(一)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制定下发《蒸湘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承担监测任务医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食源性疾病监测镇(街道)覆盖率为100%;目前我区尚未发生一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共抽检305批次;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共检测90批次;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检测哨点28个,完成任务数360批次。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推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了区级、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共3个,三年来对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产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样13200余批次,检测合格率99.9%。三是加强农贸市场快检筛查。2021年8月,蒸湘区投标选出一个承检机构承担本级14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筛查服务,目前共快检12845批次。其中合格12837批次,合格率为99.38%,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0.62%,检查项目有机磷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超标,并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处置完成率100%。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一是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制定了《蒸湘区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农业“三减”行动。通过指导规范用药、减少用药,实现了化肥、农药每年使用量较上年度减少1%创建2个化肥减量增效千亩示范点,一是呆鹰岭镇土桥村有机肥替代及水肥一体化实施面积1200余亩,其中智能化水肥一体化面积200亩;二是雨母山镇临江村有机肥替代及水肥一体化面积1000亩,其中机械深施面积350亩。对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进行培训,培训人员357人次,发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宣传手册合订本2000份。二是实施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蒸湘区无化工企业,无重金属生产企业,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实行动态管理,土壤环境安全。 三是推进碧水保卫战、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湘江保护与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蒸水入湘江口水质站被评为全国首批“最美水站”。一是加强蒸水两岸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治理。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投入1000多万元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开展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2021年完成了熬陂河治理,新建了鸡柿河、雨母山污水处理项目。三是狠抓涉铊企业监管。对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衡阳市鸿德建材有限公司2家涉铊企业,进行现场帮扶督导。四是将雨母水厂、东阳水厂、灵山水厂纳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范围。五是加强蒸水河水质监管及排查,排查松亭污水处理厂及蒸水河排渍口。六是针对目前疫情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所有项目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一是对船山西路呆鹰岭段沿线11家砂场进行摸底排查,其中洗砂场3家,储售砂场地8家,通过联合执法整治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大气综合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对镇街安装的12个空气质量小微站加强监管。三是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2021年出动执法人次400余人次,排查企业40余家,对影响比较突出的14家企业实行重污染天气分级管控措施,对巡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实行管控措施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实施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目前共有1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其中新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6家),镇街、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次,取缔米粉加工小作坊9家(无证经营2家)和无证经营豆腐加工小作坊4家、传统酿造米酒3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二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对全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健全乳粉经营主体档案和台账,本区共有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企业68家,至今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执法车辆60车次,发现问题3个,整改问题3个。                              

(五)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一是细化责任,完善制度。区教育局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牵头,各中小学校长任组员的全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下设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责分明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各学校认真制定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坚持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食堂每周制定并公布营养食谱,原材料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定点采购并做好进出库台账。近三年区财政投入540余万元用于改造学校食堂。二是严格监管,定期排查。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联合每年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督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执法车辆260台次,检查学校(幼儿园)及托管中心320余家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80余家次,餐饮店720余家次,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35个,规范引导办证35家,下达责令整改书108份,要求未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食品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六)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日、广播、微信和LED 显示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大整治、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及其他专项整治,查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0份并限期整改到位。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宣传培训3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共出动监管人员92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96家次,有效维护了农资产品的经营秩序。

(七)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在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明厨亮灶”率达到85%以上。加大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改造,做到功能分区基本到位。共检查餐饮经营店7200余家次,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3680户,完成“明厨亮灶”餐饮店3000余家,完成量化分级等级评定3300余家。

(八)实施保健食品“护老”行动

制定下发了《蒸湘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着力抓好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持续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80家,举办蒸湘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宣传3次,咨询人员达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30份,查处1起保健食品过期案。

定期对已备案的经营户直销网点进行督查,目前辖区内仅有衡阳市蒸湘国珍新七度服务中心一家直销网点,目前未发现虚构原价、不执行明码标价、产品过期的情况。

(九)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范围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物流仓储、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四个不得”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目前已检查冷链销售单位95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辆次,共发现问题5个,已整改5个。推动“湘冷链”平台运用,督促经销商及时在平台注册备案登记,确保“一批一码”、“一物一码”。截至目前,我区在湘冷链平台共录入82经销商家,已将所经营的冷冻食品上传“湘冷链”平台备案,累计发放溯源码2(个);累计流入消费末端重量135/50.81(吨);累计省外流入重量/次数472/6.98(吨/次)。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区商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内各大超市海鲜、冻肉等开展商品溯源、抽样检测及疫情防控检查,强调各超市、市场加强商品溯源管理,做好商品进货台账,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求各超市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进口和供应,畅通产销和流通渠道,保障食品质量。  

(十)实施网络食品安全“网剑”行动

加大网络餐饮服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或专项抽检中发现的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辖区内已备案的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2家,检查入网餐饮经营户120家次,检查入网食品销售户8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十一)实施“三小”食品整治行动

一是推进“三小”提质改造。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期间推进小餐饮提质改造,通过禁止城区内食品经营户使用蜂窝煤,改造门前灶400余家,取缔门前灶110余家;安装门帘、风幕机600余家,安装灭蝇灯600余家、紫外线灯112余家;配备消毒柜410余家、保洁柜410余家;发放食品信息公示栏1000块,禁烟标识1000个,各种功能标签200余套。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区的流动摊点、食杂店进行登记造册,形成工作台账,切实掌握辖区门店、占道、流动食品摊及其它摊点经营现状。采取错时延时、定人定岗等办法,对学校周边、商业步行街、农贸市场等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严密管控,加大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流动食品摊档、占道经营的大排档的执法力度。

各镇街落实对食品摊贩的监管职责,建立食品摊贩监管台账,对限时限地点摊贩数量、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证经营进行不定期抽查,联合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全面清理整治占路和公共场所从事摆卖食品、餐饮及加工食品等无证无照流动经营食品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蒸湘区共有1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其中新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6家),各镇街、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6次,取缔米粉加工小作坊9家(其中无证经营2家)、无证经营豆腐加工小作坊4家、传统酿造米酒3家,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

同时,进一步推广南岳区食品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蒸湘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的期盼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现将食品安全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简概如下:   

(一)市场主体管理难度较大。1.“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分布广泛,监管基数大,中小餐饮店、街头食品摊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卫生条件差、管理参差不齐,管理难度较大。2.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食品从业人员日趋增多,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流动性大。部分从业人员对于监管工作存在抵触情绪,不主动配合。同时一些不法食品生产、经销企业将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向城郊和农村地区市场转移,导致城郊结合部食品安全形势严峻,更增监管难度。3.管理规范混乱。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在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物料时,未按规范建立台账,或未及时索取相关的证照文件,食品采购台账少登或漏登的情形突出。

(二)基层监管模式单一。在食品安全监管一线,面临监管点多、面广、线长、执法人员少、设法设备差的窘迫状况。基层执法管理人员相对较少,技术监管水平有限,缺少先进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比较落后,不易发现问题的关键点。监管人员业务检测操作技能有待提高。

(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明晰。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集中。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被分割到数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下又分设多个分支、派出机构,形成一个庞杂的管理监督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中职权分工混乱,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清,监管标准不统一,在管理上各上级部门各执其政。2.监管主体部门之间衔接不协调。食品监管主体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多部门联动的食品监管工作机制不完善,形成合力效果不显著,无法及时把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无形之中便降低了处理效率。

(四)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尚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手段不够有力,效果不够理想,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出哪些食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在市场中也存在食品标识信息方面的不对称。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农村消费者和老年群体收入不高,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渠道和方法不多,很容易购买假冒伪劣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同时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

三、进一步推动攻坚行动顺利进行的意见建议

(一)加快专业队伍建设。1.加强人才建设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区食安办的统筹作用,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有利于专业技术、监管人才队伍壮大和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建立一支专业能力强、专业素质高、年富力强的执法队伍,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十二大攻坚行动”中重大问题的解决能力。重视专业培训教育在工作开展中的作用。2.加强保障措施。在充分发挥现有监管力量的基础上,增加监管经费的投入,加大执法用车、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的配备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检测队伍和机构的投入力度,提高检测人员素质,增添检测设备,改善检测条件和检测手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 

(二)科学划分监管职责。1.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形成“食安办”牵头部署、各乡镇街道全力配合、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综合监管体系。大力开展市场巡查,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继续组织各项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特别是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强化重点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对于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让食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户自主加入其中,形成良性的监督与自我监督氛围,建立合理、公正的赏罚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加强正面宣传。依托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打造“微服务”平台,定期向群众推送科普知识。开展“我执法、你参与”、“健康讲堂”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体验式”科普服务。建立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引导公众理性认识,科学防范。落实有奖举报,调动全民广泛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衡阳市蒸湘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