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吴某及同事14人急匆匆来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衡阳市兴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经初步了解,投诉人多数为清洁工、保安员等基层一线劳动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该投诉,第一时间就进行了受理。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1月14日对该起投诉就进行了立案,并先后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法指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该单位于2月25日向蒸湘区人社局提出了书面申辩,蒸湘区人社局依法组织召开了申辩会。会上,该单位授权委托人虽然承认拖欠工资违法事实,但是不同意由公司单方面来支付,坚持应根据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共同支付。针对这种情况,监察员耐心细致地向其阐述了公司方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支付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长达2小时的辩论,该单位受权委托人最终认识到了拖欠工资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场表示:克服一切困难,想办法来筹钱,尽快发放工资。
3月22日,在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强力监督下,该单位主动将拖欠55835元的工资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