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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开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7-20                   

按照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精神,针对我区部分种植业生产主体存在的农药入出库记录和用药记录不详、投入品仓库管理规范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开展“问题”跟踪分析、全面整改,有效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升种植业规范化生产水平,确保辖区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蒸湘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印发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开展了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大检查。切实强化种植业企业质量控制措施,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等记录、规范农药等投入品使用及管理,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技术指导和监管力度,将问题整改到位,且举一反三,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促进种植业持续健康发展。

检查对象为全区种植业企业、合作社,重点检查辖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品”认证企业。指导、检查重点为种植业生产主体填写生产记录规范性。核实生产主体资质,指导、检查包括《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记录》、《投入品入出库记录》等记录的填写规范性及存档情况;种植业生产主体购入、使用农药规范性。指导生产主体合理规范购入、使用农药。检查包括是否规范购入农药,是否留存购入凭证,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是否规范农药出库、是否规范处理农药废弃物等问题;种植业生产主体投入品仓库管理规范性等。检查重点包括生产主体是否及时更新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是否建立、张贴投入品仓库管理相关制度,是否实施到位,是否根据自身认证、生产情况分库(区)管理药品等。

检查中,未发现生产者有购买、使用禁限用农药及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还向生产经营者宣传、发放了《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名录》、《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等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对即将上市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了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质监、农业等相关人员指导、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


蒸湘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测人员对即将上市销售的蔬菜产品进行了农药残留抽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