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和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失业工伤保险发现问题“回头看”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确分管基金监督工作的局领导为牵头领导,各险种经办机构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对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市审计局对失业保险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工作。
二、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1.树立法规意识,将内部控制贯穿于业务经办全过程。
要坚决克服经办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按照不相容、相互制衡、分级授权等原则,健全权限机制,科学设置业务、财务、稽核岗位,合理确定各项岗位职责、权限控制和审批流程,促使社保业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从业务上规避经办管理风险。定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梳理业务流程和风险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安全漏洞,防控基金运行风险。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
明确每项业务经办风险点、每项防控措施的责任人,把廉政责任细化分解到个人,严格岗位权限的分配和管理。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受理、谁留痕、谁担责”的业务经办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办理参保缴费、审核待遇等业务时把关不严、玩忽职守,致使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制度上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和业务经办规范。
3.常抓风险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教育为先,常抓不懈。对所有经办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让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清岗位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的必要性和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他们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入理解经办风险、重视经办风险,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法治观念。把风险防控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为鉴、深刻反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4.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监管力度。
主动加强与公安、民政、法院、乡镇、社区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并请上级部门牵头尽快建立与司法、公安、法院、民政、交通、卫生健康、医保等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平台。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全面推进社保卡银行账户代扣代发和自助缴费,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实行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全面取消业务手工办理;实现社银系统数据对接,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