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蒸湘区卫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8                   
 

 

局机关各股室,各镇、街道(片区)卫计办,区辖各医疗机构:

现将《蒸湘区卫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蒸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3月28日


蒸湘区卫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精神,推进我市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最美地级市,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定,依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国标》)要求,结合卫计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2年时间的努力,使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面达到《国标》的要求,争取今年5月份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的技术评估,6月份获得由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资格,2020年下半年接受全国爱卫会评审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卫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夏  

副组长:肖忠颖、王文元、颜小平、谢品刚、龙素珍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镇街道(片区)卫计办主任、区辖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责任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卫计系统创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共设4个项目工作组。每个项目工作组要分别成立专门办公室,从事本组的创卫工作。

(一)爱卫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组

组 长:龙素珍

副组长:李金福

 员:各卫计办主任、区辖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刘洪奇、欧阳小蓉、方雪英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爱卫组织管理”考核项目中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爱卫办人员和机构编制、爱卫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经费及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爱卫组织管理”必备条件达标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积极组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的创建活动和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负责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开展全区病媒生物孳生地调研,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防控措施,辖区内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C级以上。重点行业和单位防“四害”设施合格率≥95%。所有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开展内外环境清理整治,有单独院落、有食堂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与专业PCO公司签订除“四害”防制合同,开展科学灭杀,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

组 长:谢品刚

副组长:李金福

 员:各卫计办主任、区辖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区疾控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考核项目达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辖区内高校、辖区内有关单位及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和公园、社区及行业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指导和培训;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确保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的社区达到8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公共(工作)场所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创建活动。各公共(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应设置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识。负责本组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重点场所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安全组

组 长:谢品刚

副组长:周  甚、谢  彬、刘  

 员:各卫计办主任、区辖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区卫计执法局、区疾控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重点场所卫生”考核项目达标工作;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确保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重点抓好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网吧等经营资格管理,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负责二次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的安全监管,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负责本项目组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组

组 长:颜小平

副组长:李     

 员:各卫计办主任、李金福、李红玲、罗海燕、刘洋、周甚、谢彬、区辖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考核项目达标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近3年内无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病防控措施;加强精神病管理,健全管理机构,完善救治工作网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加强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辖区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2/10万以下。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按照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在区卫生系统创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创卫办调度指挥下,全面推进各项创卫工作。区辖各医疗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确保创卫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确保认识到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场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必须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文件,掌握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积极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各单位要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宣传创卫知识、卫生健康知识,提示市民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市民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市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状况满意度。

(三)突出重点,确保整治到位。结合省爱卫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调研提出的46个问题和21条建议,结合我区卫计系统实际,认真完成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本底资料,确保在省爱卫办5月底来我区验收合格。

(四)加强考核,确保责任到位。要加强指导检查,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条块互动、部门协作、整体推进。要建立专门督查队伍,加强平时督查考核,及时通报、调度。对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草率应付、推诿扯皮,经督办、交办仍不落实的,及在全国爱卫办、省爱卫办的明查暗访及技术评审中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