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DR-2015-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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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蒸政办发〔2015〕20号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蒸湘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设立蒸湘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区审计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做好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实施。
(二)负责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实施区委组织部委托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四)负责开展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负责与上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构的联系事宜和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核定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3名,其中:主任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