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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布时间: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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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DR-2015-01021 蒸湘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1-20                   

ZXDR-2015-01021

       


 

 

 


 

衡蒸政办发〔201522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蒸湘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要求,设立蒸湘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牵头推进《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的实施。

2.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并组织对其流程进行优化。

3.统筹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村务公开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

4.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区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负责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成建制进驻中心的方案制订、协调和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并督促检查。

6.指导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组织进驻窗口的党员开展组织活动。

7.会同区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完善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实施网上审批,对区级所有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提供查询。

8.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9.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和综合性工作;负责中心的文件起草、文字综合、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进驻窗口的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服务协调股  

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对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审核,对进驻中心的公共服务部门的业务办理进行指导和管理;对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进入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各类政务服务的咨询、查询;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负责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单位)的服务工作实施绩效考核,对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实施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会同区监察局受理并办理服务对象的投诉,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突发事件处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11 5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11    5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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