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0000/2015-01305
  • 统一登记号:/
  • 文 号:/
  • 公布时间:2015-11-26
  • 信息时效期: 2020-11-12
  • 来源:办公室

ZXDR-2015-01037 蒸湘区教育培训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1-26                   

ZXDR-2015-01037          

      


 

 

 


 

衡蒸政办发〔201538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蒸湘区教育培训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设立蒸湘区教育培训中心,为区教文体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和实施教师上岗前培训和教师的学历培训及继续教育(含信息技术、普通话、基础教育新课程、新大纲培训、考试)。

(二)承办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和培养工作。

(三)承办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五)承办师范类教育培养的业务工作。

(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

(七)承担区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起草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面向社会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语言文字宣传。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教文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核定区教育培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 名,其中:主任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2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2日印发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