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DR-2015-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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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蒸政办发〔2015〕52号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蒸湘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蒸湘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蒸湘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职责和
机构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设立蒸湘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区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将行政职能划入区财政局。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工程前期工作费的使用情况。
2.参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
3.参与设计概算审查、标底审查和招投标工作。
4.参与工程合同的制订与审查。
5.负责工程预结(决)算的审查。
6.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签署审查意见。
7.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核签用款计划。
8.负责审查有关财务收支决算及执行情况。
9.承办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
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 1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