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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布时间:2015-11-26
  • 信息时效期: 2020-11-19
  • 来源:办公室

ZXDR-2015-01053 蒸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11-26                   

ZXDR-2015-01053

       


 

 

 


 

衡蒸政办发〔201554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蒸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蒸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9


 

蒸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蒸湘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蒸发〔20154号)和《中共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蒸发〔20155号),设立蒸湘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加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牌子,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承办局行政职能的事务性工作。

2.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排查隐患,纠正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

3.负责承办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告知、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听证等事务性工作。

4.承办区人民政府授权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理结案,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监督落实。

5.负责全区伤亡事故的综合统计,掌握伤亡事故动态,分析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定期通报工伤事故和各类安全事故的情况。

6.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措施的落实。

7.负责登记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各种投诉、举报、情况反映等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跟踪督查,直至落实整改。

8.对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三非”行为。

9.负责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查处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行为。

10.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拟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12.指导、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使之达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要求。

13.组织参与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指导、协调、协助、监督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执法。

14.及时总结、反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15.承办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核定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大队长1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蒸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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