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和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19-07-31                   

  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和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地址

  1.1招标人名称:南华大学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2.比选条件

  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和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经 湘发改备案【2015】13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华大学,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

  南华大学新校区(雨母校区)。

  3.2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 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

  第二标段 南华大学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

  3.3投资额度:

  第一标段南华大学新校区城建化学实验楼项目总投资约为12070万元;

  第二标段南华大学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项目总投资约为7628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

  项目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标代理等,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

  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和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要求的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并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应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社保证明材料等。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比选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7月 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时至 2019年7 月25日 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时止

  地点: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获取比选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7月31日 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的社保证明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734-828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