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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5-08                   

为保证2026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衡阳市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符合下列条件任意一项的申请人,均可在本区申请认定: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蒸湘区(以下均含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蒸湘区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蒸湘区行政区域内(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注:学校位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应届毕业生若想在我区认定,仅可参加我区第一批次认定,第二批次不再受理;亦可回户籍地认定。);

(4)申请人为在蒸湘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凭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选择在我区申请认定;

(5)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本认定机构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蒸湘区中医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第一批次为2026年5月14日09:00-6月18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请选择“衡阳市蒸湘区教育局”。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相一致;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6)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须与体检报告上的照片同版)。

(7)申请人网报时可按自身情况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选定后不接受更改)。本认定机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服务(邮费到付)。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应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请确保联系地址、电话无误!请勿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或设置来电拒接等操作!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无法联系等情况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2. 体格检查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和近期一寸照片到蒸湘区中医医院免费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时间:2026年5月14日—6月17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体检医院:

蒸湘区中医医院地址:蒸湘区立新大道60号(原蒸湘区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衡阳市内可乘坐132路、177路公交车到金河湾1881站下车。联系电话:0734-2684559(高德、百度导航均可直接搜索“蒸湘区中医医院”,注意导航设置的医院名称中一定要有“蒸湘区”三个字)。

(3)体检表由蒸湘区中医医院提供,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请申请人尽早体检,避免因体检报告延迟影响认定。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上述医院体检,将视为不参与本次认定。

(4)体检要求:

①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

②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3. 佐证材料上传

蒸湘区2026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受理审查期间无需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网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17:00前完成首次上传。受理审查期间,若发现材料有误,可登录系统重新上传补充或修改,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须提交的网办材料如下(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所有要求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请根据自身情况将以下五种属地身份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项:

①蒸湘区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

②蒸湘区居民的有效居住证正面(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

③蒸湘区行政区域内高校学生(仅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⑤港澳台居民持在蒸湘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本认定机构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取得毕业证书)。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在佐证材料中“其他1”选项中上传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带二维码且确保在有效期内,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请合理安排开具时间)。申请人可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微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线下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截图上传(需提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4. 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2026年6月22日—7月9日。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可在2026年6月30日17:00前登录系统重新上传补充或修改。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办理,亦不再接受6月30日后的补充或修改材料。

5. 证书颁发

蒸湘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

(1)选择邮寄人员,可以选择绑定“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小程序,绑定收件人手机号码,查询个人邮递信息。

(2)选择现场领取人员,领取地点为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具体领证时间及地点将在“蒸湘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中另行通知)。证书须由申请人本人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务必关注认定群信息,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上传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户口簿、居住证、在读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蒸湘区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6.申请人应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申请人自费将照片寄至本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咨询方式

1.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咨询。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34-8827560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加入QQ群,入群时请备注:姓名+申请资格种类,以便审核。

群名称:蒸湘区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

QQ群号:328499636


群二维码:


蒸湘区教育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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