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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偿收回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通告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7                   

关于无偿收回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可以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转让富余排污权,可自行储备,也可自愿放弃。

现根据上述规定,拟对衡阳市康元清洁有限公司、湖南衡钢百达先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鸿和管业有限公司富余排污权指标予以无偿收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7980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勤俭巷4号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

收回排污权指标原因

1

衡阳市康元清洁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0.1吨

氨氮0.02吨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企业自愿放弃排污权指标

2

湖南衡钢百达先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1.98吨

氨氮0.3吨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自愿放弃排污权指标

3

衡阳市鸿和管业有限公司

化学需氧量0.05吨

氨氮0.01吨

公司停产多年,企业自愿放弃排污权指标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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