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11月20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馨文能源有限公司平湖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7980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市馨文能源有限公司平湖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长湖街以东,祝融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衡阳市馨文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市馨文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在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长湖街以东,祝融路以北)新建加油站,项目占地面积约2409.53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638.68m2,总建筑面积为958.11m2。设2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2台四枪三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设置40m3的柴油储罐1个、40m3的95#汽油罐1个,50m3的92#汽油罐1个,40m³的92#/98#汽油隔舱罐1个,总罐容170m3,柴油折半计容,总容积为150m³,主要经营销售92#、95#、98#和0#柴油,预计年销售量分别为3000t、1500t、500t、1500t,即项目建成后成品油年销售量达6500t。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属于二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包括卸油、加油、储油等环节和油品的跑、冒、滴、漏损失等过程挥发到大气环境中的油气(非甲烷总烃)及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其中,卸油、加油、储油等环节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油品的跑、冒、滴、漏损失以及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稀释;发电机只作为项目应急电源,产生废气收集后通过发电机配套排气筒引出发电机房后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营业人员办公生活污水、外来司乘人员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洗车废水。其中,营业人员办公生活污水和外来司乘人员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地面拖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加油机、潜油泵、油气回收系统等设备运行噪声和加油车辆、卸油车辆噪声,项目应通过合理布局、优选低噪设备、定期保养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清洗剂桶、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油渣和油罐清洗废渣。其中,生活垃圾、废清洗剂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含油抹布、手套和隔油池油渣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油罐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清洗,清洗产生的废渣由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站区内暂存。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