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11月12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鸿韵管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除锈钢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7980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鸿韵管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除锈钢管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大栗新村5号厂房102 |
建设单位 | 衡阳鸿韵管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衡阳职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本项目在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大栗新村5号厂房102,建设一条内外抛除锈钢管,其中只需外抛钢管产量为0.5万吨,只需内抛钢管产量为0.5万吨,既要外抛又要内抛的钢管产量为0.5万吨。年产抛丸除锈钢管1.5万吨。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依托鸿鑫实业有限公司原有厂房,环保工程新建,公用工程包括能源供应、供排水系统、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抛丸除锈废气G1经管道收集+滤筒脉冲反吹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高15m排放,废气通过收集、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外排部分经衡钢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通过幸福河进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 主要噪声污染源为外抛机、内抛机、外抛风机、内抛风机、空压机房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项目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四周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抛丸灰、废铁屑、废滤筒、废钢丸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外委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及时转运至厂内现有的危废暂存间贮存,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