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根据《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政发〔2023〕2号),现就整治转借、转租、擅自调换、改变用途及空置房屋等违规行为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蒸湘区范围内所有已配租的公租房。
二、重点整治行为
(一)审核把关不严: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将公租房承租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拒之门外。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非承租人或未经产权单位同意的第三方实际居住或使用房屋。
(三)改变房屋用途: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活动、仓储等非居住用途。
(四)无正当理由空置房屋: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或使用公租房。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
三、整治措施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存在上述行为的承租人需主动向辖区社区街道申报并整改。
(二)全面核查:区住保中心将联合街道、社区及物业,通过入户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核查承租人实际居住及房屋使用情况。
(三)依法清退:对拒不整改或经查实违规的承租人,依法依规责令限期退回房屋;逾期未退回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信用惩戒:违规行为将纳入失信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四、举报电话
居民如发现存在以上违规审批或承租等现象,请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热线0734-8827261。
蒸湘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