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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蒸湘区2025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 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5-14                   


 

 

 

蒸教小组通〔20251

 

关于印发《蒸湘区2025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

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部门:

为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根据《2025年省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湘教小组通〔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将《蒸湘区2025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准入把关

区直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见附件2),厘清各类社会事务与教育系统职责的边界,严控进校园事项。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实施方式开展活动,加强事项过程管理,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要尽量控制入校频次、活动时长及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要严格落实年初计划、审批报备和清单管理制度,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根据上级重大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须按相关程序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

二、规范实施方式

列入“白名单”管理的事项,采取三种进校园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专项进校园”,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和教育资源,有序进入中小学校开展活动;第二种方式是“提供资源进校园”,牵头单位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宣讲人员等资源,由区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自主开展;第三种方式是“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牵头单位提出教育教学建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中小学校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或在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等活动中融入开展,一般不再单独开课或者举办活动。

区教育局要根据“白名单”事项特点,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合理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增强育人成效。严禁向教师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严禁对参与率、完成率、优秀率等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和评价考核,严禁将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情况与中小学校、教师的评优评先及各类考核相挂钩。

2025年起,有进校园申报事项的区直单位、部门须通过湖南省无扰督查系统中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板块进行线上申报计划,区教育局进行汇总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进校园活动。在进校园事项开展前,有关区直单位、部门须上传实施方案(至少应在进校园三天前填报上传系统)。进校实施时,应主动向学校相关负责同志亮码接受监督,学校相关负责同志扫码验证通过后方可进校实施。事项完成后,进校园事项实施单位应按要求完成上码纪实、联码互动、依码归档等工作,便于相关工作查询和跟踪管理。未扫码进入校园或者其他负面行为的,将纳入省委无扰督查系统监管。

三、健全长效机制

区教育局要将落实白名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大问题线索督查督办,严肃整治层层加码、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滥用APP以及拍照打卡、填表做题等各类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进一步建立减轻教师负担、规范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进校园长效机制,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同时欢迎广大师生及家长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开展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请及时向区教育局反映。

举报电话:0734-8827556(蒸湘区教育局)

 

附件:1.蒸湘区2025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2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中共蒸湘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513


附件1

 蒸湘区2025年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事项

工作内容

实施方式

统筹实施单位

法治专题教育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

专项进校园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统筹整合后实施

“护苗·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进校园

专项进校园

安全专题教育

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专项进校园

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国安办统筹整合后实施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提供资源进校园

禁毒安全宣传教育

提供资源进校园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提供资源进校园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含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

提供资源进校园

卫生健康专题教育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专项进校园

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统筹整合后实施

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

专项进校园

学生常见病及营养健康监测干预

专项进校园

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提供资源进校园

12355健康守护行动

专项进校园

家校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专项进校园

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专项进校园

科普专题教育

流动科普设施进校园行动

专项进校园

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自然资源科协、区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百名院士进校园、万名科技工作者上讲台”行动

专项进校园

湘科普四进(进校园)活动

专项进校园

5·12”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周活动(省级示范活动)

提供资源进校园

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普及暨“环保有话说”主题实践活动

提供资源进校园

少年儿童宣传教育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

专项进校园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统筹整合后实施

“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活动

提供资源进校园

“童声里的中国·湖南”主题活动

融入学校教育教学

 


附件2

 

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在厘清教育系统社会职责边界基础上,现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纳入白名单管理,可以适当方式进入校园:

1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社会事项;

2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部署安排的社会事项;

3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安全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防性侵、文明卫生、食品安全的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4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且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5不属于学科教学内容,但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师生素养有直接关系,确需中小学校参与,且不适合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的社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