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4月10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福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槟榔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7980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福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槟榔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镇梓木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福祥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金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福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镇梓木村租恁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厂房,建设湖南福祥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槟榔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为:打造一家集研发与销售于一体的高品质企业,车间内生产设备,其包括车间切籽机、挂表机、选片机、点卤机、烤片房、单片机、封口机、打码机、2吨锅炉及储存罐、发制罐、汽爆机、压籽机、取籽机、烤房、压籽桶、蒸汽柜等其他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槟榔生产。本项目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油锅炉限值;槟榔废气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添加除臭菌种除臭、加盖封闭防止恶臭气体逸散,并加强废水处理站周边绿化臭气浓度、污水站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UASB罐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执行协议标准较严值后,由槽罐车运输至衡阳市角山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厂区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排入附近农灌渠。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外噪声(泵)和室内噪声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基础减振等有效防治措施,项目完成后全厂噪声能够做到厂界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槟榔蒂、核;废包装材料;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润滑油及油桶等。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槟榔蒂、核;废包装材料;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妥善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后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妥善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安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