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1月26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南华大学红湘校区核技学院高层次人才(何辉)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7980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华大学红湘校区核技学院高层次人才(何辉)实验室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弘毅楼二楼 |
建设单位 | 南华大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南华大学红湘校区核技学院高层次人才(何辉)实验室项目位于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弘毅楼二楼,项目新建废物处理实验室一间、分离材料实验室一间、分离化学实验室一间、干法实验室一间、分析仪器室一间、试剂室一间、其他化学实验室及附属备用仪器室共三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器皿第二、三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排入校区内化粪池处理,实验器皿第二、三道清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直排至南华大学雨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 为减小施工作业区工程建筑材料运输、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过程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具体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②施工阶段应有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③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最大限度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④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⑤运砂石、建筑材料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对地面进行清理。采取措施后,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废气经三级喷淋塔水吸收处理可达标排放。项目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等,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通风柜、空调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器、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器材废弃物、实验过程中的报废实验产物、实验器皿等的第一道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在南华大学北校区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