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委、区政府及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均专章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出台《蒸湘区2021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起草编制《蒸湘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蒸湘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蒸湘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推动法治蒸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四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形成常态,全年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颁新修的与政府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37件,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出台的有关政府工作开展的司法解释12件,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5件。推动落实全区党政公职人员普遍学法制、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区3181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到达100%,位于全市前列。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完成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计220项事项的梳理基础上,对省第三批96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的办事指南进行认真研究审核,核实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材料清单、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等要素。结合我区实际及参照先进地区做法,邀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湖南国脉原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内控自主采购方式购买服务,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深化流程再造,探索推进“极简审批”。二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填报和发布区本级政务事项1617项,权责清单767项。区镇、街(含村、社区)政务事项8333项,权责清单635项。区本级和镇、街(含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目前,蒸湘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已实现省、市、区、镇(街)、村(社区)五级联通,数据共享,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依托衡阳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蒸湘区政务服务旗舰店,正式上线运行“好差评”系统。2021年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际办件数129084件,评价数为127580件,办件评价率98.83%,好评率100%。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意见》《蒸湘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蒸湘区财税奖励办法》《蒸湘区承接产业实施意见》《蒸湘区优化营商环境“六条禁令”》《蒸湘区纪委监委护航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把好政策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加便利。全面推行企业赋“码”保护机制,以衡阳赋码保护平台为载体,通过线上预约、赋码入企、执法留痕、码上评价、回应诉求、公开政策等方式,切实规范涉企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区委、区政府始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办文的相关规定,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经区司法局严格审核文件政策的合法性。二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2021年共向市委、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3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分别就长江流域保护和涉及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等方面开展了2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从清理结果来看,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1件,未发现有违反长江流域保护或违反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的情况。四是推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度。推行法制部门对政府用印文件全审查、政府常务会全程参与、重大疑难问题处理全程把关的工作模式,落实政府合同必经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1年共审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400余件,会议纪要51件,政府合同34件。
(四)严格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对全区各执法单位进行摸底排查,统计并汇总2018年-2020年全区行政处罚案卷情况。根据摸排数据,拟定《2021年蒸湘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高其法律素质;在杨柳汽车4S销售街区、衡钢工业园区、呆鹰岭镇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全区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着重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新修订的内容。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区各执法单位严格遵守上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逐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五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如期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了《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衡蒸政通〔2021〕4号),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拉开新时代行政复议帷幕。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已办结15件,其中撤销3起、维持4起、复议终止1起、确认违法4起、责令履行1起、不予受理2起,有力纠正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仅有1件复议转诉讼情况发生,后当事人撤回行政诉讼请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率100%,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同时,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录入复议案件15件,及时更新案件办理情况,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确保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公开、公正。二是加强改进新时代行政应诉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9号),从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完善行政应诉工作体制,加强行政应诉部门对接,突出行政应诉实质成效,印发了《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衡蒸政办发〔2021〕4号)。2021年共有涉诉案件12件,其中一审10件,二审2件,涉案金额1.22亿元,办结12起,其中调解结案6起,胜诉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推行“枫桥经验”,适应“平安蒸湘”“法治蒸湘”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管领导“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归类整理,包案到人,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调处化解。2021年,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41起,调解成功141起,成功率100%,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726.18万元。无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集体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2021年,我区推荐蒸湘街道衡邵社区参加“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红湘街道和呆鹰岭镇被获评“衡阳市法治乡镇(街道)”,温家台社区等5个村(社区)获评“衡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氛围空前浓厚。二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为指引,将“法治物业”示范小区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两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我区法律服务资源丰富优势,在全市率先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100米”。目前全区6家律所共60余名律师深入全区52个村(社区)签约合作,采取“定时+预约”“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对全区150余名综治专干、法律顾问进行工作培训,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确定3个“法治物业”示范小区创建点,梳理制度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创先争优、问题整治等方面共18项工作任务清单,各示范小区已将自治章程、物管服务、消防、警务、法律顾问等信息上墙,初步建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三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2021年在“三下乡”、三八妇女维权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下基层”等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书籍3万余册,法治宣传品2万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活力需要再激发;二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半数以上区直部门未设立专职法制机构,无专职法制人员,全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期待尚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我区将以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城区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形成合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多元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办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加大整改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督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紧扣“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利用专题培训、执法讲座、案卷评查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结合机构改革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重心,提升执法效能。
(三)紧贴群众需求,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统筹,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工作,开展全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
(四)紧抓人才培养,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制机构专业人才。探索组建政府法治人才智库,整合全区法治资源,以高校法律院系为依托,以全区法制工作者为主体,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减轻法律专业人员非专业工作负担,推进法治人才专业化、专职化。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