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国家社保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方便群众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地办理养老保险事务,根据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的养老保险待遇将通过国家社保卡统发。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是确保个人社保待遇高效、规范、安全发放的重要政策措施,为了不影响参保人领取退休待遇,请广大退休人员积极配合,于12月20日前按时申领、激活社保卡并使用社保卡领取退休待遇。具体通知如下:
一、待遇发放类型
自通告之日起,在区本级参保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统一使用国家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注意事项
(一)未持有国家社保卡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符合身份证标准电子照片到全市国家社保卡任一合作银行制卡网点现场申办,立等可取。
(二)国家社保卡未激活人员。本人持国家社保卡及居民身份证到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激活金融账户。
(三)国家社保卡丢失或损坏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制卡网点申请补办或更换。
(四)特殊情况人员。对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由直系亲属携待遇领取人居民身份证、国家社保卡和待遇领取人持国家社保卡的电子照片到发卡银行网点申请银行上门服务。
咨询电话:12333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