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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蒸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hengxi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12-08                   

为确保我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现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5〕7号)、《2020年衡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配租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位置和数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271套,分别为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我区“奇峰苑二期”小区第18栋11-16号房,共108套;历年分配剩余房源163套:其中“蒸德家园”小区146套,“奇峰苑一期”小区17套。

“蒸德家园”小区位于高新区湘贵村九组(衡州大道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

“奇峰苑一期”小区位于蒸阳南路与南三环交叉口以北700米。

“奇峰苑二期”小区位于白沙大道与奇峰路交叉口往奇峰路方向800米(白沙洲汽车站附近)。

户型均为两室一厅,所有房源只租不售。

二、租金标准

1、核定为低收入家庭的,楼梯房、电梯房租金标准为1.0元/㎡·月。

2、核定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楼梯房租金标准为2楼至5楼3.0元/㎡·月,1楼、6楼2.5元/㎡·月;电梯房租金标准6楼以下(含6楼)为3.0元/㎡·月,7楼以上为3.5元/㎡·月。

三、分配对象

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只用于经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符合保障条件的我区保障对象。配租时间:2020年12月19日,地点:蒸湘区人民政府一楼西侧多媒体会议中心。

四、组织机构

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梦龙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尹熙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杨雪峰 副区长

    胡国平 区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刘朝荣 区政府办主任

    彭澄清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陈 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林峰 区政法委副书记

    唐家军 区委办副主任

    肖禄斌 区政府办副主任

    谢先铸 区民政局局长

    刘前进 区司法局局长

    周 清 区住建局局长

    夏 敏 区卫健局局长

    钟 波 区审计局局长

    张仁辅 区信访局局长

    龙 盘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雷小林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彭克俊 呆鹰岭镇镇长

    周三清 长湖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蒋 承 蒸湘街道主任

    贺新年 红湘街道主任

    刘力源 联合街道主任

    办公室设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周清。

五、分配原则

(一)严格把关的原则。申请人必须经社区,镇(街道),区三级严格把关审核后,才能申请本批公共租赁住房,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分配。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参与本批分房的前提条件是持有《衡阳市蒸湘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且在分房前经市住保中心复审核查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邀请区纪委、监委和电脑专家全程参加,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并将本实施方案、保障对象名单及时公示,且电脑摇号时请电脑专家全程监督,请融媒体中心全程摄像。

六、操作程序

(一)保障对象申请

凡经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的我区住房保障轮候对象向所在社区居委会自愿申请参加本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二)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按照“谁上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首先由社区居委会上户进行初审;其次镇、街组织复审;最后由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小组组织抽查、集中审批。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小组将分配名单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各镇、街,社区居委会要分别张贴公告公示,并入户及电话通知保障对象本人,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方可认定其资格。对于公示有异议的,要逐一审查核实。公示受理电话:8827427。

(三)摇号分房

本批分房由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随机分配房号,根据前期分房意愿摸底结果,分两个批次进行摇号分房。第一批次为选择“蒸德家园”小区房源摇号;第二批次为“奇峰苑一期”、“奇峰苑二期”小区房源摇号。经初步摸底,因“蒸德家园”小区房源需求量大,第一批次轮空人员自动放入第二批次进行摇号。

七、职责分工

1、区政府办:负责本批分房工作的总调度。

2、区住建局:

①负责所有申租对象的资格复审工作。

②负责制定分配实施方案、摇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书的起草工作。

③负责为所有保障对象办理《衡阳市蒸湘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工作。

④负责对所有待分配房源进行分房前现场核实、入户交接监督工作。

⑤负责做好房屋分配前的准备工作和房屋分配后的扫尾工作。

3、镇、街道:

①负责申租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初审工作。

②负责分房名单和相关方案的公示工作。

③配合办理《衡阳市蒸湘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④负责房源摇号的人员组织工作。

⑤配合公安、信访部门做好摇号现场的稳控工作。

4、区卫健局:准备一辆救护车,安排2位医护人员,准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药品。

5、区委宣传部和区融媒体中心:负责与摇号当天到场的新闻媒体进行衔接,做好相关稿件的组稿、核发等工作;负责对摇号分房现场进行全程录像,在网络上公示相关审核名单及方案、并及时在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6、区政法委维稳办、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场内外秩序及安全工作,及时化解分房现场出现的各种矛盾。

7、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负责我区本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中法律法规和分配方案规定的解释工作,以及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8、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对我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所有工作环节、流程的全程监督工作和所有关于公租房分配工作中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的举报受理查处工作以及负责对所有参与公租房分配工作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查处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一项惠及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民心工程,抽签分配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

(二)周密组织,密切配合。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参加人数多。区住建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协调各单位做好抽签分配前期工作和现场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好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有序平稳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加强监督,确保公平。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引导群众参与对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的监督,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蒸湘区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