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精神,经区委同意,蒸湘区委巡察第二组于2017年6月上旬 — 2017年8月上旬,对区民政局开展巡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民政局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涉及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三、受理形式
(一)举报电话:0734-8827721,18973407163
(二)来信地址:船山大道蒸湘区政府大院九楼937室(区委巡察第二组收)
(三)电子信箱:zxqwxcdez@163.com
(四)受理信访举报箱:设区民政局办公楼
四、受理反映时间
信访接待受理时间为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被巡察单位之日止;受理信访举报箱、专用电话和电子邮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2.巡察组信访接待点因工作需要或有变动时,请直接咨询巡察组专用电话:0734—8827721
3.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蒸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