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湖乡松亭村村民集中安置点平面规划设计及一期建筑设计
2、项目位置:蒸湘区立新大道旁
3、工程概况及范围: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约45000㎡,规划建筑面积约27000㎡,项目设计包括用地范围以内的平面设计及主体建筑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防雷、消防、节能、环保等)与周边附属设施设计。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招标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平面设计及建筑施工图设计等,并提交至少12套平面设计及建筑施工图。施工图的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审查的审查及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设计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的企业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
5、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申请人委派的人员必须包括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交资质审查材料时须同时提供相关人员近六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四、投标报名
1、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资料时进行原件核查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对于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要求的资料而没有通过原件核查的,将视作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表》)。
4、申请人在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现场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封面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即在资格审查通过的前提下,经过评审报价最低为中标人。如有2个及以上最低投标报价单位,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以现金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八、工期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因中标方原因延误工期,中标方向招标方支付的延期损害赔偿费为每天为最终合同价0.3%,延期损害赔偿费最高为合同价的30%;非中标方原因影响设计工作,工期顺延。
九、招标人
1、单位名称:蒸湘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蒸湘区政府办公楼332室
3、联系电话:18520128775(唐)18273443617(吕)
4、电子邮箱:283393369@qq.com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蒸湘区招投标领导小组
2、地址:蒸湘区政府办公楼805室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