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 告 项 目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蒸湘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建设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王 植 电 话:13786476747 |
2 | 项目名称 | 道路基础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出资比例 | 100%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招标范围 | 8-8道路硬化工程 |
8 | 招标方式 | 区内公开招标 |
9 | 工期 | 从基础工程交付之日3天内动工,在2014年5月30日完工 |
10 | 质量要求 |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及地点 | 2014年4月4日9时 地点:蒸湘区政府办公大楼308会议室 |
13 | 开标、定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定标时间:2014年4月4日9时 开标、定标地点:蒸湘区政府办公大楼308会议室 开标、定标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未经允许中途退席或变更参加人的,视为自行退出。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足。未交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 未中标单位当场退款,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 |
15 | 付款方式和进度 |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不预付款。工程完工,付中标价款70%,验收合格后,付审计决算总金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
16 |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证书、 证明原件 | (1)投标函,对本公告9、10、14、15、17、18、19、20项的响应承诺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邀标应提交的原件均复印一套作为我方资料。 |
17 | 开标、评标程序和定标方法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资格验审;(3)由被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报价单;(4)公布招标控制价;(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6)宣布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定标方法: 采用合理底价抽签中标,即由甲方确定中标价格,被邀单位在承认甲方价格的基础上,多个单位采用两轮抽签,第一轮抽取顺序,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 |
18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9 | 转包、分包 |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项目施工期间,中标人建造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且常驻施工现场管理。否则视为转包,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
20 | 补充说明 | 1.施工环境(含妥善处理当地村、组、村民的关系)及施工用水、用电主要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 2.中标单位独立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
蒸湘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建设协调指挥部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