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 告 项 目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蒸湘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建设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王 植 电 话:13786476747 |
2 |
项目名称 |
6-6道路人行道辅设工程 |
3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5 |
出资比例 |
100%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招标范围 |
见设计施工图 |
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工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3天内动工,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工 |
10 |
质量要求 |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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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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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7日14时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单位报名,未报名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
13 |
开标、定标时间和地点 |
技术交底时间:2014年7月28日 开标、定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定标地点:蒸湘区政府办公大楼308会议室 开标、定标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未经允许中途退席或变更参加人的,视为自行退出。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足。未交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 未中标单位当场退款,中标单位作为履约保证金 |
15 |
付款方式和进度 |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不预付款。工程完工,付中标价款70%,验收合格后,待审计决算后付清。 |
16 |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证书、 证明原件 |
(1)投标函,对本公告9、10、14、15、17、18、19、20项的响应承诺,及投标承诺函(即承诺接受招标人财政评审价),并加盖公章。必须密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应提交的原件均复印一套,作为招标方资料。 |
17 |
开标、评标程序和定标方法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资格验审;(3)公布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价);(4)当众开标,本项目采用底价抽取法,即三个及以上投标单位在承诺接受招标单位招标控制价的前提下,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分二轮进行,第一轮抽取顺序,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6)宣布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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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9 |
转包、分包 |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项目施工期间,中标人建造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且常驻施工现场管理。否则视为转包,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
20 |
补充说明 |
1.施工环境(含妥善处理当地村、组、村民的关系)及施工用水、用电主要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 2.中标单位独立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
蒸湘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建设协调指挥部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