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 区发改委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蒸湘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建设协调指挥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杨柳汽车文化广场园林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蒸湘区杨柳村
2.3 建设内容:杨柳汽车文化广场园林及配套工程
2.4 规模:总施工面积约0.2万平方米
2.5 工期要求:30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经甲方验收
2.7 招标范围:杨柳汽车文化广场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保修要求: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技术职称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定标办法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资格验审;(3)当众开标,本项目采用底价抽取法,即三个及以上投标单位在承诺接受招标单位招标控制价的前提下,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分二轮进行,第一轮抽取顺序,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4)宣布中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伍万元 ,采用现金方式于 开标时 交纳。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 年 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 月 15日 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经理证;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承诺函。(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7留原件;②、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应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到 蒸湘区政府912室 经审核签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月 22日 9 时,地点为 蒸湘区政府608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参加投标。
8.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9时,地点为_蒸湘区政府608室_______。(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蒸湘党政门户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蒸湘区杨柳汽车销售街区建设协调指挥部
地址:杨柳汽车销售街区
联系人:王植
联系电话:13786476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