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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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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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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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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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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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 元
电 话:0734-289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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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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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塘路西段(至西合路)道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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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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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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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湘街道联合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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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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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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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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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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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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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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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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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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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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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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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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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道路基路面工程及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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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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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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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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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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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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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标之日起3天内动工,在2016年7月15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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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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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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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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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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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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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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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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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7日16时(北京时间)
地点: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3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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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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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定标时间
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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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定标时间:6月17时16时
开标、定标地点:蒸湘区政府608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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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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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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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额:贰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足。未交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
未中标单位当场退款,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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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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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不预付款。工程完工,付中标价款70%,验收合格后,付审计决算总金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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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证书、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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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对本公告9、10、14、15、17、18、19、20项的响应承诺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投标单位派驻本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城市道路类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10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邀标应提交的原件均复印一套作为我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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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程序和定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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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经财政评审合理价格抽取法,指标价格为:966418.33元。投标人须作出响应承诺后方可参加投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资格验审;(3)由被投标单位递交投标函;(4)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5)宣布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定标方法:采用财政评审价抽签中标,即由甲方确定中标价格,被邀单位在承认甲方价格的基础上,多个单位采用两轮抽签,第一轮抽取顺序,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根据抽签结果,分别确认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第三顺序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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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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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而与下一顺序中标人签合同,以此类推至第三顺序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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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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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项目施工期间,中标人建造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且常驻施工现场管理。否则视为转包,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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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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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环境(含妥善处理当地村、组、村民、居民的关系)及施工用水、用电主要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
2.中标单位独立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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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