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蒸湘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蒸湘区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蒸湘区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中央、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话意见。
(二)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处理中央、省、市转来的信访事项。
(三)对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立案交办、督办和审核结案。参与调查处理和协调、仲裁重要信访事项。
(四)负责审核群众不服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作出的信访处理事项,并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指令原办理单位复查。
(五)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导工作服务,并根据领导批示,组织有关单位查办落实。
(六)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提请执法执纪机关予以追查。
(七)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规定而滥用权利的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八)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辖区内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九)负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蒸湘区信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蒸湘区信访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蒸湘区信访局单位本级,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蒸湘区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8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27万元,减少1.78%,主要是因为开展节约型机关,压减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57万元,占93.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万元,占6.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8万元,占70.71%;项目支出52.89万元,占29.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17万元,减少6.21%,主要是因为要开展节约型机关,压减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17万元,减少6.21%,主要是因为要开展节约型机关,压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15万元,占97.38%;城乡社区支出4.42万元,占2.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9.5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蒸湘区信访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1万元,降低43.03%,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总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由于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由于服务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第5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